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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] [体育资讯] 卫生部承诺:5年内取消死囚器官捐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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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杭州3月22日电(记者张乐)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2日在杭州表示,我国将尽快建立器官捐献体系,并承诺在3-5年内彻底改变过去主要依靠死囚来获得移植器官的畸形方式。
在此间举行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总结会上,黄洁夫称,一个全国层面的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正在建立之中,目前试点工作已在全国16个省市展开。他说,取消死囚器官捐献这一承诺,代表了“政府层面的决心”。
由于缺乏公民的自愿捐献,中国此前绝大多数的移植器官来源于死囚捐献。据卫生部统计,中国每年约有150万的人需要器官移植,但是每年仅1万人能够接受移植手术,器官缺乏是主要原因。
法治建设的进步、人权意识的不断提高,使得近年来我国的死囚器官来源大大减少。近年来中国的死刑核准人数呈明显下降趋势,慎用死刑在中国正成为趋势。
“作为唯一的器官移植来源,这些变化给中国传统的器官移植来源带来很大的挑战。”黄洁夫说。他同时表示,死囚器官的真菌感染率和细菌感染率很高,这也是导致我国器官移植长期存活率低于世界先进水平的主要原因。
“器官供体的缺乏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,和国外相比,我国显得更为短缺。”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、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说,美国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器官捐献者之间的比例为5:1,英国为3:1,而我国高达150:1,差异悬殊。
我国对死囚器官捐献采取自愿原则。198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卫生部、民政部等联合颁布实施的《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》明确,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、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、经家属同意利用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。
但国际社会却对此存在担忧。他们担忧在被囚禁的环境下,死囚很难保证真正自愿选择的自由。
2007年3月国务院通过的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对不规范的移植加强了监管,为中国开展器官移植提供了法律依据。在国务院2012年的立法计划中,“鼓励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”等已被列入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的修订内容。随后几年,伴随着一个科学、透明的国家层面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建立,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将逐步成为中国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。

中新社杭州3月22日电 (记者 欧阳开宇)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、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郝林娜22日在杭州透露,中国每年成功器官移植不到1万例。
郝林娜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总结会上说:“由于器官来源严重短缺,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。”会议披露,中国每年有150多万人需要进行器官移植。
中国器官捐献工作起步较晚,直到2007年3月才由国务院通过了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作为中国开展器官移植的法律依据。2010年,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卫生部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。郝林娜说,截至2012年3月15日,试点共完成捐献207例,捐献大器官546个,挽救了500余个生命。
“潜在捐献者的渠道不畅。”郝林娜分析器官来源短缺原因称,很多医院不能及时准确发现潜在捐献者并及时上报信息,没有形成潜在捐献者信息上报制度,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器官捐献工作缺乏政策支撑和资金保证。
同时,“令人鼓舞”的是,试点地区开展的评估调研显示,在1000个被调查对象里,92%公众听说过器官捐献工作,74.2%的受访者填写了身后愿意捐献器官,只有6.8%的人明确表示不愿意捐献。在试点地区,累计登记资源捐献者1.5万多人。
谈到试点工作中“最困扰”的问题,郝林娜指出:“对于家庭非常贫困的捐献者,在捐献者去世并自愿无偿捐献器官后,其家庭面临较大数额的医疗欠费和基本生活困难。”
郝林娜提出,对贫困捐献者家庭的救助需明确政策规范,现行政策和制度仍存在诸多有待规范之处,特别是救助基金的来源、申请救助的程序、支付标准、对家属的人文关怀、对逝者的缅怀尊重等环节都有待完善。
鉴于全国器官捐献分配与共享存在缺陷,2011年,卫生部委托相关机构初步开发了分配与共享系统。郝林娜说,器官分配的管理制度和器官分配须全国统一,根据接受者健康状况的等候时间、匹配程度、年龄、地域等综合因素,通过计算机分配系统进行自动分配。
#1楼
发帖时间:2012-03-24 22:38:12   |   回复数:4
bingtang3808
江湖小虾
唉,明明没这个素质,还要冒充这个水平,越死越多。
“令人鼓舞”啊~!!
2012-3-24 #2楼
yhf.y
超凡入圣№
我是进来围观的哦
2012-3-25 #3楼
710798814
一派掌门
感谢楼主分享!!!
2012-3-25 #4楼
shuijinhou
小有名气
如果没看到卫生部的承诺,我还真不知道这事。
2012-3-25 #5楼
游客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