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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cko2006
武林盟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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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] [闲聊灌水] 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不服判决提起上诉-->2011年1月6日,中共中央纪委、监察部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,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因涉嫌受贿、非法经营捏造事实诬陷他人,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张敬礼成为继郑筱萸、郝和平、曹文庄之后第四名被绳之以法的国家药监局高官。 现年56岁的张敬礼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,安徽人。市二中院审理查明,2005年至2010年4月间,张敬礼利用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,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,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。 2010年4月,张敬礼向上述公司总经理卢某某索要贿赂38万元。此外,张敬礼受贿金额总计为117万元。 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间,张敬礼伙同被告人廖洪炳,印刷、销售非法出版物《寿世补元》一书第二版、第三版共计4.3万余套,非法经营额合计2300余万元,违法所得额约1600余万元。 法院还查明,2008年11月间,张敬礼指使被告人廖洪炳,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请托他人办事并给予他人现金10万元及价值5万元虫草的事实,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实名举报。 2010年2月至5月间,张敬礼还故意捏造他人以权谋私、收受贿赂等事实,并指使被告人杨军、潘京萍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及有关领导邮寄诬告信共计1300余封。被张敬礼诬告的正是其上司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敬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、非法经营罪、诬告陷害罪。据此,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敬礼12年;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敬礼7年;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张敬礼有期徒刑3年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。 一审宣判之后,张敬礼在10天上诉期之内正式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。其上诉理由是其销售自己撰写的图书是正当行为,不构成非法经营。此外其没有指使他人诬告陷害其上司。市高院经审查,受理了张敬礼上诉案。
#1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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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帖时间:2012-08-12 00:32:46 |
回复数: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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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凡人
武林盟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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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8-12
#2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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ジ雪域→情缘ツ
小有名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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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8-12
#3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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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uyu7768
小有名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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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8-12
#4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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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rusky
一派掌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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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8-12
#5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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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qxwwz
一代宗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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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8-12
#6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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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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