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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有名气

[] 童装店失火烧死两个小孩,消防车只带两桶水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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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13日零辰0.05分,四川西充县老武装部对面一楼童装店起火,有人打119报警后,消防车四十分钟(0.45分)左右才赶到,先后两辆,而且到了后,一台车不能使用,另一辆车内的水只用了两下就没了(大概两捅水)。导致店主一个两岁的儿子,一个六岁多的女儿被活活烧死,男店主为救儿女深度烧伤。愤怒的数百名老百姓砸了消防车,县公安局局长李长红怕事情败露,下令公安和武警强行抢走小孩的遗体送去火化,并打伤数名老百姓和死都家属。顿时,天空下起了小雨,真是天理难容啊,天理难容!!!!!!!

   是天灾,可那些拿老百姓纳税钱,却不能给老百姓办实事的官员,比还可怕!

   行动迟缓,处理不当,施救不力是这场火的罪魁祸首。见证了这场火灾的老白姓无不义愤填膺,见过小孩烧焦遗体人无不悲痛含泪。

   8.30分,死伤者亲属到场,见此惨景,数度昏厥

   9.10愤怒的人门开始往不足50米远的县委门口集中

   9.20有上千老百姓在县委讨说法。。。

  刚刚搜到些稍详细点的内容

  5.13 晚11.30分左右 .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南台路58号.宝贝之家突然起火,原因不明。由于南台路的商用口面是双层式的,故一楼作为是商用店面,店主一家人住二楼。店内有店主夫妻二人和一个刚上小学一年级快满7岁的女儿,以及他们刚满3岁的儿子。

  有人发现起火后. 立即拨打了119并叫醒店主一家。。刚发现着火的时候店主并没有太在意,只是急忙跑下楼把卷链门打开准备将店内的货物全部往外搬。然而此时火势越来越大,店主见况急了,急忙上楼叫醒家人。7岁的小女儿以为又是来了,躲在了床下。火势已经蔓延到了楼梯口,想从楼梯下去已经不可能了。估计是遇到这种紧急情况店主及妻子慌了神,没有及时想到要先救孩子。整个房间都充满了浓浓的烟味,此时距打119电话已经有30分钟左右了,仍不见消防队员赶过来。在13日凌晨20分左右的时候,县消防队员姗姗来迟,一共到了6个人,他们并没有身着制服,而是一身便衣,乃至踩着拖鞋,消防车也没有拉警报器。到场后,发现情况紧急,立即采取灭火措施。但是消防车内的水在还没有用到1分钟的情况下就没有了,接着又到处寻找水源,在相近200米左右的地方找到水箱时,消防人员插上消防水管准备继续工作,谁曾想,消防管破烂不堪,压力根本没有那么大。至此,他们无计可施了。就站那眼睁睁看着大火继续的燃烧

  大家注意:他们眼睁睁看着大火继续的燃烧 谁在关注 消防管兵 关注什么一个不到30平方的小房间起火.

  时间到了13日凌晨的1时整,消防工作没有任何的进展,围观的群众也达到了数百人之多。店主这时从二楼跳了下来,身体已大面积烧伤,好心人立即将其送往西充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。一旁两个开出租车的年轻人等不及了,不顾一切地冲了进去,后面的几个人也跟着冲了进去。不久,两个孩子的遗体从上面被扔了下来,孩子已面目全非。让人惨不忍睹!

  围观的群众愤怒了,几百人一起砸碎了消防车,6名消防人员被包围在中间。遂他们中间的人立即打了110要求出面解决。几分钟后,110到达现场协商,决定将孩子的遗体拉到火葬场进行火化,围观群众不依。仍然表示要求119以及110给个说法。110被激怒了,立即打电话叫回了在青狮、义兴、槐树、多湖等地的执法民警。声称民众暴乱,要执行武力****,遂后打伤多名围观群众及死者家属。并强行将两个孩子的遗体放上了120的车内。事后公安局局长李长红还嚣张地喊,收工后大家到东江(大酒店)吃早饭!

  这时一领导模样的人(貌似晋城镇镇长的人)出来安慰大家:死一两个人是小事,你们闹这么夸张干啥? 听闻此言,群众愤怒了,对着他大骂,更有甚者冲过去要打他,被群众拦住了。

  更荒谬的是就在前几天.他们那些 消防防官兵还做了消防演习.不.不.不 应该是“消防演戏”

  不知道是苍天感动还是苍天可怜:突然天空下起了小雨 或许上天在惋惜这两个小孩

  让我们回看一下 事情的重点.

  1.40分钟左右才到现场

  2.他们并没有身着制服而是一身便衣乃至踩着拖鞋,消防车也没有拉警报器

  3.消防管破烂不堪。准备工作没即使做好.

  4.就站那眼睁睁看着大火继续的燃烧

  5.强抢尸体

  6:公安局局长李长红还嚣张地喊,收工后大家到东江(大酒店)吃早饭!(这个是什么意思 .难道是 大家辛苦了 今天我们开心.谢谢你们帮忙 .为了回报大家一会去“大酒店”吃饭吗?)

  7.晋城镇镇长.死一两个人是小事,你们闹这么夸张干啥?

  

  起火现场

  

  可怜的孩子

  

  西充通报“5·13”火灾事故及处置情况

  15日下午,西充县人民政府召开新闻通报会,西充县委常委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仕友,县安监局、县人民检察院、县公安局、县卫生局等单位负责人,向省、市新闻单位记者介绍西充县“5·13”火灾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。

   2009年5月13日凌晨,西充县南台路南台小区外临街商铺“宝贝之家”童装店发生火灾。当时,经营户主胡健一家4人正在附楼睡觉,胡健和妻子斯艳梅被惊醒后迅即起床,自己灭火自救,直到火势蔓延无法控制,才打开卷帘门向外呼救。由于商铺主要摆设物品为童装,导致一楼火势上窜,无法从楼下逃生。胡健上楼救子女不成功,被重度烧伤,情急之中从附楼跳下;斯艳梅在隔壁商户帮助下,通过附楼临街窗户安全逃生至隔壁商铺附楼;两个小孩胡新圆和胡新锐在室内窒息死亡。商铺内物品被烧毁。

   凌晨零点23分许,县“110”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,迅速向消防队下达指令,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,开展灭火救援。经过扑救,大火于零点45分被扑灭。

   事故发生后,西充县委、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组织开展事见处置工作,全力救治伤员,维护现场秩序。伤者胡健被立即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,斯艳梅也一同送往医院观察治疗。火灾当天上午,成立县“5·13”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,全力抢救伤员,做好善后工作。

   经省、市专家现场勘查,初步查明起火地点位于店铺内一楼东墙处,排除了有人为纵火、室外火源所致的情况。有关物证将送公安部鉴定中心鉴定,鉴定后即可作出正式鉴定结论。目前,调查取证工作正按有关法律规定有条不紊地开展,最终结论将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
   经反复调阅县“110”报警系统接处警记录和“天网”工程监控录像记录,查询县电信公司通话记录,县“110”报警服务台于13日凌晨零时23分4秒接到火灾的第一个报警电话(4221990)后,于零时24分向消防队下达指令,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员零时27分出发驾驶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。据“天网”记录表明,消防车零时28分10秒出县公安局大门,零时30分47秒经过县委大门口,随即到达现场,大火于零点45分被扑灭。

   经核实,赶往火灾现场的消防车额定水容量为3.6吨,用大口径高压水炮满负荷喷洒仅能维持1分24秒,一般情况下,在灭火过程中能维持2至3分钟。同时,据现场调查,救火时,“宝贝之家”二楼住户赵志聪在家睡觉,被惊醒后,身穿背心、脚穿拖鞋下楼,为避免火势蔓延到自家,曾抢夺水龙头向自己二楼住房喷洒。赵志聪这一行为被现场群众误认为是消防队员所为。

   经查,火灾发生时,青狮镇邮政所代办员晏兵正在附近喝夜啤酒,看到火灾发生,立即赶到现场。火被扑灭后,晏兵冲上附楼,看见一个小孩已被烧焦,便将其抱起,由于醉酒,不慎失手将小孩从附楼扔下;看见另一个小孩尸体完好,便脱下上衣将其裹好,光着上身从附楼外搭的梯子抱到楼下。晏兵这一行为也被现场群众误认为是消防队员所为。

   西充县委、县政府表示,将全力彻查事见真相,严格依法处理,尽快给全县干部群众一个客观、公正的答复。
#1楼
发帖时间:2009-05-20 14:56:07   |   回复数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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